北一區學務中心

具體工作內容

  1. 每半年舉辦2次區內工作小組委員會議策訂與檢討本區年度工作計畫及方向,工作檢討及加強業務推展。
  2. 每年舉辦1次區內學校參訪與觀摩,就區內學校學務工作觀摩及學務創新經驗進行交流,增進各校學務工作之專業管理知能及創新思維,促進學務工作之發展。
  3. 每年舉辦1次全體學務長會議,就各校學生事務工作現況及經驗進行交流,以增進校際間之聯絡,並強化領導功能之增進,且於會議中融入下列研討主題,包括學生權利、校園安全、宿舍管理、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學生社團服務學習、學務創新、強化大專校院導師功能、性別平等教育、生命教育、反毒、反霸凌或新興學務議題等主題。
  4. 本年度上半年辦理跨區學務中心會議,透過跨區之交流合作、資源整合及經驗分享,增進不同區域與背景屬性的大專校院資源整合及意見交換,以提升學務與輔導工作知能。
  5. 配合學務研究發展工作,於區內會議納入學生權利議題,加強宣導引導健全成長發展,營造多元開放、健康友善與重視學生權利之校園,並將學生權利議題列入區內當年度至少1次會議,研議區內學校可能面臨問題,提出相關因應措施,並列入當年度成果報告。
  6. 配合學務研究發展工作,提出區內學務工作特色亮點及未來策進建議。
  7. 學務標竿學習參訪計畫。
  8. 辦理區內小組委員之推舉或選舉,並將名單提送教育部。
  9. 審查年度區內大專校院跨校性學務議題補助計畫申請案。
  10. 彙整「學生事務長(主任)研討會」及「課外活動工作研討會」課程規劃調查。
  11. 協助教育部辦理年度友善校園奨遴選作業。
  12.  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遴選作業會議。
  13. 審查年度區內「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
  14. 續/卸任學生事務長(主任)及課外活動組組長名單調查。
  15. 協助調查「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主管人員名錄」。
  16. 協助彙整年度區內「大專校院友善校園人權環境指標自我評估結果(含自我改進措施)」。
  17. 協助教育部推動學生事務重點工作、相關宣導活動及建置與維護北一區學務中心網頁。
  18. 因應實際需求,適時協助教育部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