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權教育與友善校園營造為本處所重視,本於教育精神與公民義務,本處願意積極落實人權保障,在九大核心人權公約中,我國已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五大公約國內法化,另「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保護所有移工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及「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四項公約亦須所有校內成員重視。
- 本處基於前述基本要求,堅守公民社會全體成員的權利保障並避免被侵犯的不當作為,惟學校人權保障與內化人權價值的過程可能需歷經事件或教育環境營造,確實還需更細緻的多方對話與互動,方始校園更加友善與保障權利救濟。
- 本處為落實「平等與不歧視」的友善校園環境,將維持暢通的學生意見平台、推動與鼓勵不同方式的人權教育活動,在學校重大活動時,提醒全體教職員工生應特別考量多元群體之不同需求與人權保障,以實現權利保障的校園環境。